个人股东技术成果出资入股,选择递延纳税,何时缴纳个税?公司注销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发布日期:2024/2/19 17:28:30浏览次数:76次
01、个人股东技术成果出资入股,选择递延纳税,何时缴纳个税?公司注销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1.答复:
大家都知道,技术成果允许出资入股,而且个税允许选择递延纳税,也就是在自然人股权转让的时候缴纳20%财产转让所得的个税。
注意一:必须是税法规定的六项技术成果。
注意二:技术成果允许出资入股,仅仅是限于投资到境内居民企业。
注意三:技术成果所有权需要转移到被投资企业。
注意四:需要做税务备案。
注意五:支付的全部对价为股权支付,没有其他支付。也就是入股的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100%为股权支付。若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除股权外,还有现金,则不能选择递延纳税。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一)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技术成果是指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