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定向分红允许吗?税务上是否存在风险?
A:定向分红,公司法上是允许的,税务上也没有禁止性规定,但是对于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的定向分红,还是存在税务上的风险。
比如:有的公司既有自然人股东、也有法人股东,在分红的时候为了规避个人取得分红个税的问题,采取人为设计,将本属于自然人股东的分红分配给法人股东,也就是定向分配给法人股东,再通过法人股东私下操作把分红款打给个人股东。 上述操作属于偷税行为,风险巨大!
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界定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有严格的界定。可以参考下面的参考一、参考二2个税务政策。
政策参考:参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参考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在《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中明确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应该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必须存在一个安排,是指人为规划的一个或一系列行动或者交易;
二是企业必须从该安排中获取“税收利益”,即减少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
三是企业将获取税收利益作为其从事某种安排的唯一或主要目的。
只有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才可断定其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且已经构成了避税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