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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做账?需要分期摊销吗?
发布日期:2023/5/12 17:35:48浏览次数:86次
关于公司租赁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做账?需要分期摊销吗?答案在这里。

问题:公司租赁房屋发生的装修费如何做账?需要分期摊销吗?

分情况

情况一:对于平时发生的不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的房屋装修费,也没有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仅仅是日常的零星修缮,直接费用化处理,也就是计入当期的费用科目就可以。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情况二对于发生的属于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的房屋装修费,资本化处理,也就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按照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就可以。

案例:企业租赁的办公室改建支出60万元,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租赁期限8年,已经租了3年了,还剩余5年租期,这个时候支付装修费60万元,则按照剩余的租期5年分期摊销。

支付装修费60万元:

借: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60万元

贷:银行存款 60万元

每年分摊装修费: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贷:长期待摊费用-装修费 12万元

参考:

1、《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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