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企业员工发工资就一定要走公司公户吗?
发布日期:2024/9/26 18:08:28浏览次数:0次
前言部分
老板们,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有三种方式哦,走公账、私账和现金发放。走公账虽不是必须,但对企业来说是明智之选。私账和现金发放应急时可用,但有税务风险。另外,根据法规,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扣除,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等,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也可扣除呢。而在对企业工资开支税前扣除上,三种发放方式税前扣除要求的严格程度也不一样:
01、走公账发工资
这是正规的发工资方式,目前属于绝对主流。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入账凭证,税前扣除可依据银行转账凭证以及个税申报系统数值来完成申报,不会带来多余税务风险。
02、现金发放工资
曾经在网银不普及的时代,现金发放工资是主要方式,需有员工签字的工资单作为会计入账凭证。如今,这种方式在会计领域已很少采用。而且,现金发放工资因现金流动难以被税务系统检测,税务对此敏感。部分地区对超过 500 元的现金工资,即便申报个税也可能不允许税前扣除。企业长期申报现金发放工资还会被税务部门要求说明,非必要情况会被强制要求改为银行转账结算。
03、私户发放工资
很多企业或因为避税,或因公户不便,而采用个人账户发放工资。这种形式发放工资,存在着税务和法律的双重风险。
税务上:人账户发放工资没有工资发放凭证,在税务上无法作为工资发放凭证进行税前扣除。并且,申报个税时若因个人账户发放工资未全额申报,会被稽查。因为新的金税系统能够检测到法人及职工的银行账户信息。
法律上:以个人账户发放工资,极易被判定为公私财产混同。一旦出现 “混同” 情况,法人、股东就得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于经营者而言,无疑是巨大风险。
小编还是建议,即使股东垫付工资,也需要先将钱存入公司对公账户,再用对公账户发放。如果公户因债务问题已经管控,那就等公司账户解封再操作,如果特殊情况等不到解封,也需要在司法部门的干涉下在右股东支付,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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