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税务筹划 > 问答信息

批发零售小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发布日期:2023/11/20 18:06:34浏览次数:76次

提问:

批发零售小汽车,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答复:

不一定。

需要具体看看什么样的小汽车,若是超豪华小汽车需要在零售环节再缴纳一次缴纳消费税。企业出售的小汽车价格超过130万元/辆,应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即企业应按10%缴纳消费税。也就是说对于超豪华小汽车,是需要双环节征收消费税的。

参考:

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

一、“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二、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巧思益微信

010-85725652/53 13439113431 qiaosiyi_168@163.com

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常通路3号院2号楼8层2单元9003

公司主营:财税咨询、税务筹划、节税设计、财务体系建设及账务合规、高新技术、商标及著作权申请登记。

版权所有 © 北京巧思益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京ICP备18015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