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税务筹划 > 问答信息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若是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日期:2022/5/20 21:30:47浏览次数:162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若是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到底需要什么条件?有什么要求?

问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若是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需要什么条件?


答复:必须是销售收购的再生资源,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若是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则不得享受增值税简易征收。新成立的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省级共享平台或省级部门之间的数据接口将企业可再生资源回收记录信息推送到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可再生资源企业记录模块30天,宣传期满后会自动进行可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记录。


参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 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的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要求,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3.除危险废物、报废机动车外,其他再生资源回收纳税人应符合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并在商务部门完成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巧思益微信

010-85725652/53 13439113431 qiaosiyi_168@163.com

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常通路3号院2号楼8层2单元9003

公司主营:财税咨询、税务筹划、节税设计、财务体系建设及账务合规、高新技术、商标及著作权申请登记。

版权所有 © 北京巧思益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京ICP备18015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