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社保又变了!我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可以吗?今天统一回复……
发布日期:2020/8/26 6:10:43浏览次数:3310次
8月起,你的社保、公积金将迎来调整。而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给职工缴社保吗?...这几个重要问题,很多会计人不清楚。但一定要注意,与每个人都有关!希望每个会计人都学习下。
8月起,你的社保、公积金将迎来调整。而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单位就可以不给职工缴社保吗?...这几个重要问题,很多会计人不清楚。但一定要注意,与每个人都有关!希望每个会计人都学习下。
8月1日起
你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都有变化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3709.67亿元;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5648.56万人,提取额16281.7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04万笔,发放金额12139.06亿元,各项业务运行平稳。
2019年,全国净增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30.81万个,净增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444.98万人,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职工数量持续增长。
今年下半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50城公布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健全待遇保障机制。
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
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
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大多数地区上涨的养老金,7月份已经到账。家中有领养老金的,记得及时查询哦!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可以吗?
一、人社部明确: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用人单位不能免责!
受今年疫情影响,有不少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大致内容如下:
最近,我们在微信后台也收到一些提问,借此机会,税政君给大家再做个说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提醒广大劳动者,一定要重视社保的缴纳
根据目前的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要缴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而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基本的看病报销问题。尤其是女职工,涉及到生育问题,就离不开生育保险。
对于短期务工人员,社保同样重要,因为一旦失业、或在工作中受伤,社保都能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提醒广大企业,一定要重视员工社保的缴纳
作为企业,单位有义务给每一个员工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将面临3大风险!
1.未缴纳社保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逃不掉责任
不管是不是员工自愿放弃参保,只要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保,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得公司来支付。如果员工因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7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能把一个公司赔破产。(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全国统一价))
虽然员工自愿放弃享受社保的权利,但企业不能放弃缴纳社保的义务。如果员工要求企业补缴,企业必须100%补缴员工的社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必须要确定的一个操作原则就是:全日制员工,不交社保万万不行。无论是领导要求,还是员工自愿,都是不允许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即: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企业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实习生尚未毕业,与学校存在归属关系,所以企业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实习协议,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在工程项目中,经常会出现,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的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分包商来承担,分包商也会与其签订《劳务合同》。
总包方派遣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停薪留职,是指职工离开单位,企业保留他的身份,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停薪留职一般不超过二年。
因为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招聘该员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协保人员,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兼职人员本身自己有工作,所在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因此兼职的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派遣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用人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外包业务,企业员工工资由个体户工商户承担,社保只能员工自行缴纳,因此企业不需要缴纳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