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公司,注册了营业执照了没有经营,并以此为由不记账不报税……而又有不少公司,没有业务,没有收支,也没有人管,最后连注销也嫌麻烦……
不少初创业的老板以为:公司有经营才需要报税,我们公司没有经营,没有开票,为嘛要报税?
报税是必须要报的,无论你有没有真实经营!一般来说是启用税种之后,每个月(季度)都要报税了!如果公司要领发票、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等,都需要先启用税种。即使公司没有业务了,也需如期申报,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零申报”。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别觉得被吊销了就不用注销了,吊销是行政处罚!想要彻底解决,就还得办理注销登记。
这可跟公司注销不是一回事,吊销是一项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要受到任职限制,且该企业名称也将被禁用,而事情还没算完,想要彻底解决,被吊销后你得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吊销的相关处罚细则: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第四条:
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被吊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如果你不想注销名下的空壳公司,那么至少需要持续记账、每个季度按时报税,到了每年6月底之前,进行工商年报。
因为,工商局和税务局会清查长期不经营的僵尸企业,特别是那种长时间不报税也不进行工商年报的,很容易直接被清理。
众所周知,公司注销时间长、花费大,因此有老板干脆置之不理。但是,不经营也不注销,后果会很严重!
(1)若是被列入工商局黑名单,将三年不能再当老板,不仅不能当法定代表人,连股东也不行。
(2)若是被列入税务黑名单,则全国范围内终身追缴,被评为D级纳税人的公司会影响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关联的其他公司。
(3)若是成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会被各部门联合惩戒:限制乘坐高铁、飞机等高消费;限制出国、移民;通过芝麻信用,限制网购;即使只有一套住房,法院照样拍卖抵债;退休的时候不能领取养老金。
唯一的办法:先补账、补税交罚款,再注销。
如果被工商局列入“异常经营名录”,要先补交年报或变更地址等,然后申请移除;
如果被税务局列为异常,那么要根据实际情况补账补税,分别在国税局、地税局做税务清算与注销,交罚款,最后再走正常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