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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认定开始啦!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梳理
发布日期:2020/8/4 9:51:01浏览次数:1269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依据百科词条)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依据百科词条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仅可以获得国家的扶持,还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国家对审查机制也会越来越严格。
  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认定最新标准
  1、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区级组织现场考察时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5、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2017年~2019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6、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7、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19年高企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二、2020年高新企业如何规划?

  1、知识产权

  Ⅱ类知识产权数量至少5件以上、Ⅰ类知识产权至少1件以上

  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授让)方面的工作需要本年度完成。

  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2、科技人员

  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①科技人员名单,尽量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指标不要刚好过线;
  ②科技人员必须入职缴社保或个税183天以上;
  ③科技人员专业与学历,理工类,允许少量非理工科相关专业的,但工作时间、工作经验和相关职称可佐证;
  ④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所设置岗位、职务清楚得当、安排合理;
  ⑤研发项目RD表中、项目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中的参与人员一致,任务分工一致。

  3、研发费用

  收入在5000元万以下的,占比5%以上;5000万元-2亿元之间的,占比4%以上;2亿元以上的,占比3%

   ①研发项目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创造性(项目鉴定、科技计划政府立项、产学研合作、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等);
  ②研发费用结构合理,对于不同技术领域的研发活动结构明细特征各有不同;
  ③研发辅助账或专账规范合理,在年度审计报告、汇算清缴报告中进行披露,所披露数据保持一致。

  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

  ①高新产品名称、合同发票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定的高新技术产品;
  ②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③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发票建议提供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5、科技成果转化

  ①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②科技成果转化的计算是按照一个成果对应一个转化,要想获得高分必须产生15个不同的科技成果,尽量多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每个成果确认转化为不同的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检测、查新、试用等证明。

  6、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部分今年提出了很多异议,审查较往年更加严格,核实意见表中也增加了企业是否有实际岗位运行的考察,建议企业不可格式模版化简单处理。具体建议如下:

  ①建议企业不断健全研发组织管理体系,特别是项目立项、项目中期目标管理、项目结项、项目成果管理,规范研发投入核算制度,做好研发项目记录管理,包括项目立项报告、中期试验过程文件、测试报告、结题报告等过程文件;

  ②建立符合企业情况的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完善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切实提高人员研发与成果转化热情;
  ③建立健全研究开发机构,有条件的可申请认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强研发机构软硬件建设,积极探索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活动。

  7、成长性评价

  ①成长性的评价主要根据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数据,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和净资产增长率,得出相应分值。对于成长性低于5分的企业,打分风险比较大,专家评审时也提出了成长性弱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销售收入成长性不好的情况,更要完善其他三方面材料。

  8、领域选择

  ①2016年国家四部委对《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了较大调整,很多企业自身技术很好,但在领域的选择上出现偏差,导致申报结果不理想。建议企业在准备认定材料过程中结合自身研究开发项目、产品、专利技术等来选择对应的领域,做到研发项目、产品、专利、领域的四点统一;
  ②另外,研发项目既要结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的先进性,在技术材料的编制过程中也要注意与领域的契合。往年专家评审时都会否定一部分企业的低水平研发项目或编造的不切实际的前沿高端项目,与之对应的研发费用、成果转化也被剔除,危及申报结果。

  三、高新技术企业评分细则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如下:

  1、知识产权(30分)
  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形式:自行投资、向他人转让、许可他人使用、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依据: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证明材料要全面、多样、专业、清晰。
  3、研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4、企业成长性(≤20分)

  2020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将会升高,审查机制也会越发严格。小编提醒各企业:要确保申报成功率,必须提前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前期准备越充分,找对服务机构,申报成功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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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开始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规定,为促进新技术产品(服务)应用推广,现将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进度安排

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报工作分三批,注册、申报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二批)

注册日期:3月27日-4月10日

申报日期:3月27日-4月17日

2.2020年度第二批(总第十三批)

注册日期:6月8日-6月19日

申报日期:6月8日-6月29日

3.2020年度第三批(总第十四批)

注册日期:9月21日-10月9日

申报日期:9月21日-10月16日

二、申报范围

符合《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重点征集可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www.bjzzcx.com)(以下简称认定网)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以下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在线填报);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料文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上一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或发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材料等。

以上材料需扫描清晰,并在认定网上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四、受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2020年度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受理工作。企业在线注册、申报截止具体时间为每批次截止日期最后一日下午16:00。在线咨询时间为注册、申报日期内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846、88828845。

六、其他事项

市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
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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